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团学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kaiyun欧洲杯app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6日 08:37 

kaiyun欧洲杯app关于

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我院181920级各班班主任:

根据《kaiyun欧洲杯app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我院将启动“2021-2022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并根据《kaiyun欧洲杯app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予以推送上报,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1960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省招生计划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由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审批下达。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三、申请范围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1.学习成绩优异是指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均排名在各班级或专业的前 10%,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 70 分,通过 CET4、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

2.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学习成绩在 10%— 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或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3)在学科专业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全省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参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省或学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省或学校争得荣誉。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评选条件方可申请。

(二)班主任对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评选办法择优推选1-2人上报学院。

(三)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先对申请学生递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复审,其次依照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综合排名。

(四)依据学校分配学院名额,按综合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拟推送人选。

(五)学院将初审名单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推送符合条件的同学到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审核。

六、申请材料报送

1.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 学生根据评选办法准备好符合报送条件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18级由于外出实习申请材料只需交电子版。

3..以上材料最迟于918日(本周六)之前交到学院团委学生会(权保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我院分团委、学生会

 2021916 

 

 

附件一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长:赵小宁、张利军

副组长:赵玉祥、王岱、李芙蓉、李向兵

  员:赵利民、康学福、陈延文、魏凯斌、刘云芳、汪鑫浩、董芳、刘洋

学生代表:崔誉舰、许鹏、张䶮、冯小龙、杜文隆

 

 

 

 

 

 

 

 

 

 

 

 

 

 

 

上一条:关于kaiyun欧洲杯app团委、学生会设立学生会工作意见箱的公告

关闭

Baidu
sogou